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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龍江省向外通報嚴肅查處了547起頂風違紀案例,然而包括一副省級幹部違紀在內的案例都只見事不見人,違紀幹部被以“某”字代替,引髮網民質疑。盤點近期的一些違紀通報,“某”字現象頻出,如此扭扭捏捏,讓網民感覺如鯁在喉。(11月15日新華網)
  幹部違紀違法,本應重拳處理,方能敲山震虎。通報違紀案例的初衷也是將違紀違規的行為大白於群眾,將涉事部門、涉事幹部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讓其在社會公眾的口誅筆伐之下,變壓力為動力,以便更好、更徹底地整改、提高。將違紀幹部名字隱去的通報,雖也有自暴其短、坦陳於民的意圖,卻明顯缺少直面批評、刮骨療傷的勇氣,起不到“殺菌消毒”的作用,客觀上是對違紀幹部、違紀行為的保護,不利於形成輿論監督氛圍。
  幹部違紀不是光彩之事,違紀通報主動將涉事幹部的部門、名字隱去,多半也是出自為黨政機關留顏面的“慈母”心腸,為犯錯幹部保全了“面子”,留了一線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須知“慈母多敗兒”,過度的用“某”字“遮羞”,一味為了“面子”忽視“裡子”,不但達不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目的,反而會為違規幹部留下又一個僥幸心理,是對違紀行為的變相姑息和容忍。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將違紀幹部拉出去曬曬“太陽”,用陽光的“防腐劑”驅散身上的官僚氣、戾氣、腐敗臭氣,也能夠將涉事幹部的頭腦曬清醒,斷絕其再次違紀的僥幸心理。“某”字不是“創可貼”,而是醜陋行為的“遮羞布”,撕去“某”字,讓違紀行為處於輿論重壓之下,一方面能讓已經違規的幹部自食惡果,另一方面又能對蠢蠢欲動、患得患失的“潛在”違規幹部敲響警鐘,更有利於形成對違紀違規行為“人人喊打”的良性氛圍。
  組織紀檢部門對幹部的監督管理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須在選拔、管理、監督、處罰等方面環環緊扣、步步發力,違紀通報是其中一環,如果過於看重“面子”,拿不出足夠的勇氣來處理,監督短板勢必會影響整個幹部工作,公眾絕不希望看到另一個“木桶效應”的例子。
  文/於彪  (原標題:“某”字是造就“敗兒”的“慈母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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