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欣平 通訊員 陳曉晨)“繼續整治非法客運、維護交通秩序”再次被市委、市政府列入2014年度“平安上海”建設7項實事項目之一。從今天起,本市公安、交通、工商、質監、城管等職能部門將聯合對非法客運行為展開為期3個月的集中嚴打,對專項整治期間查獲的各類非法客運車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一律從嚴處理:對查獲的“四輪機動車”非法客運處以1萬至5萬元罰款,對“五類車”非法客運處以3000至5000元罰款。
  對查獲的“克隆出租車”,根據相關實施意見,由交通執法部門暫扣車輛並處5萬元行政罰款,公安交警部門對違法當事人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處理,對克隆出租車駕駛員涉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按照相關處罰標準進行處罰,最高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四輪機動車”非法客運包括:小轎車、商務車等機動車及“克隆出租車”從事非法客運違法行為;“五類車”非法客運包括:電動三輪車、二輪摩托車、殘疾車、正三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車輛從事非法客運違法行為。  (原標題:本市今起專項整治非法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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