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公佈的數據顯示,2008-2014年,中央財政累計下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2004億元,其中,2014年480億元。
  據介紹,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2008年起,中央財政設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通過明顯提高轉移支付補助繫數等方式,加大對青海三江源、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地等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自然遺產等禁止開發區域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
  2014年,為了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避免重蹈“先污染,後治理”、“先破壞,後修複”的覆轍,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等要求,經國務院批准,中央財政又將河北環京津生態屏障、西藏珠穆朗瑪峰等區域內的20個縣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範圍,享受轉移支付的縣市已達512個。2008-2014年,中央財政累計下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2004億元,其中,2014年480億元。
  同時,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繼續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狀況和自然生態進行全面監控和評價,並根據生態環境監測結果實施相應獎懲。財政部介紹,下一步,中央財政將在繼續加大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的同時,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分配辦法,加大考核監管力度,引導地方政府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切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著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原標題:中央財政下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48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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